職務宿舍面面觀
政府早年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、協助解決居住問題並利其遂行職務,爰建立宿舍制度,供同仁借用宿舍。為利同仁瞭解現行之職務宿舍(下稱職舍),我們從歷史面、法規面及供給面來進一步介紹:歷史面:行政院於 46 年訂頒「事務管理規則」,針對「宿舍管理」部分,特列專編予以規範,將宿舍種類分為「單身宿舍」、「眷屬宿舍」與「寄宿舍」,由於當時對眷屬宿舍採准予續住至宿舍處理時為止之權宜措施,造成眷屬宿舍多為退休人員居住,現職人員反無宿舍可住之窘境。行政院爰於72年修正「事務管理規則」,將宿舍種類修正為「首長宿舍」、「單身宿舍」及「職務宿舍」,並明定宿舍借用人員退休時,應在 3 個月內遷出;嗣於 94 年 7 月 1 日配合「事務管理規則」廢止,訂定「宿舍管理手冊」,統一所屬機關學校之宿舍管理。惟因「單身宿舍」與「職務宿舍」名稱不對等及有造成「單身歧視」誤解之虞,乃再於 96 年修正「宿舍管理手冊」之宿舍種類為「首長宿舍」、「單房間職務宿舍」及「多房間職務宿舍」……
Read More